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鄒丹敏 李霞)一邊是企業(yè)攥著催款記錄急著回籠資金,一邊是買家拿著磋商記錄堅稱質量不行拒付尾款。近日,平江縣人民法院通過三小時的“背對背溝通”+“面對面協商”,讓這起積壓三年有余的貨款糾紛案結事了。
2021年10月,某數控設備公司通過線上溝通,向外地客戶供應了一臺激光手持焊焊接機,總價4.2萬元??蛻羰肇浐笙群笾Ц?.7萬元,此后便以“設備焊接精度不達標”為由拒絕支付剩余1.5萬元貨款。數控設備公司多次通過微信、電話催討,買方以設備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付款項,雙方協商無果后,數控設備公司訴至平江法院。
“設備剛交付時對方沒提任何異議,都用這么久了才拿磋商記錄說事兒,明顯是不想給錢!”調解現場,數控設備公司的代理人情緒激動地拿出交易憑證,買方則反復強調磋商過程中自己多次提出質量異議,堅持“要么減錢,要么繼續(xù)耗著”。面對僵局,承辦人精準把握爭議核心,分別向雙方釋法析理,既明晰舉證責任與訴訟風險,也兼顧企業(yè)經營實際訴求,引導雙方理性權衡利弊。
在承辦人融法理與情理于一體的勸導下,雙方的對抗情緒逐漸平息,態(tài)度趨于理性。最終,雙方達成調解協議,并當場履行了部分款項?!氨緛硪詾橐蚝芫玫墓偎?,沒想到今天就能解決。”簽完調解書,數控設備公司的代理人松了口氣,買方也坦言:“不用扯皮了,心里踏實多了。”
平江法院立足優(yōu)化營商環(huán)境大局,精準把握案件焦點后的最優(yōu)解。調解過程中,承辦人引導市場主體樹立規(guī)則意識、證據意識,充分考量企業(yè)經營實際需求,引導雙方理性權衡利弊,最終實現“案結事了人和”。這起糾紛的高效化解,不僅為企業(yè)節(jié)省了訴訟成本、司法資源,更以司法溫度護航企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,進一步夯實了當地市場化、法治化營商環(huán)境的堅實基礎。
責編:陶江云
一審:陶江云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